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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標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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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內容 | 發布日期 | 新聞類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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騎車請遠離大型車 |
高雄燕巢死亡車禍!大貨車擦撞機車 女騎士倒地慘遭輾斃 (記者陳奕廷/綜合報導 2023-02-14)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,在112年2月14日下午4時20分左右,發生一起死亡車禍,60歲王姓女子,騎車 行經一間加油站前,被一旁經過的大貨車擦撞後倒地慘遭輾斃,死者與44歲的大貨車莊姓駕駛都未 酒駕,但事故肇責及確切的發生原因,仍有待警方釐清調查。 新聞來源:《中天新聞網》 名稱:騎車請遠離大型車。 名稱:大型車內輪差宣導。 名稱:大型車視野死角及內輪差宣導。 |
2023-06-16 | 最新消息 |
騎士及行人都闖紅燈 |
交通安全宣導:機車與行人如何避免闖紅燈事故高雄市近期發生「騎士及行人都闖紅燈」事故,此類意外不僅影響行人與騎士的安全,也對所有用路人造成威脅。無論是機車騎士或行人,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,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! 機車騎士應注意事項
行人應注意事項
✅一秒違規,終生遺憾!✅機車騎士與行人都需遵守交通規則,共同打造安全的交通環境! ✅行車多一分注意,走路多一分留心,保持警覺、隨時注意,減少交通事故發生! 國立中山大學 總務處校安防護組 關心您 相關案例影片 |
2025-04-01 | 最新消息 |
開(騎)車超速,容易失控 |
高雄岡山今(6)日早上發生一起2死1傷的死亡車禍,1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岡山區大莊路時 ,不慎打滑後先是衝撞對向自小客車,再追撞旁邊的2台機車,其中黃姓女騎士傷重送醫不治, 另2名雙載的陳姓和呂姓婦人,也當場昏迷緊急送醫,不幸的是,送醫急救的陳女雖經搶救,下 午也宣告不治,整起車禍已造成2人死亡的悲劇。 新聞來源:《NOWnews》 道路路況多變化 車輛的性能也有極限 遵守速限 專心駕駛 不當路怒族、飆車族 道路不是只有你自己在使用; 超速的你根本HOLD不住你的車, 失控肇事,人生就此結束, 請別用別人的生命趕路! ![]() |
2023-05-09 | 最新消息 |
酒駕防治宣導 |
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,更可能危及無辜生命。根據統計,酒駕事故往往導致嚴重傷亡,對個人、家庭及社會帶來無法彌補的損失。
酒駕的危害:
預防酒駕的方法:
酒駕零容忍,不僅是法律規範,更是對自己與他人生命負責的態度。讓我們攜手杜絕酒駕,確保每一次出行都平安無虞。
名稱:又是酒駕肇事!嘉義貨車連3撞.機車卡車底騎士不治。 |
2025-02-14 | 最新消息 |
酒駕防治宣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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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2-19 | 最新消息 |
配合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哈瑪星地區交通管制,自105年7月1日起將全日禁止遊覽車進入哈瑪星、西子灣地區 | 一、依高雄市政府交通局105年6月23日召開「哈瑪星、西子灣風景區遊覽車旅遊接駁計畫研商會議」 決議辦理(簡報資料詳如附件一)。 二、自105年7月1日起,交通局將全日管制遊覽車進入哈瑪星、西子灣地區,遊覽車依規定應停放於 臨海新路旁旅遊接駁中心(62席大客車停車位),遊客可轉乘接駁車、公車或步行前往哈瑪星、 西子灣或駁二等地。 三、本校各單位辦理活動或租借場地供外校單位使用時,如有遊覽車載運乘客之需求,敬請配合說明 2相關規定辦理,若因特殊需求仍需通行進校,請務必於活動開始前2個工作天,填妥相關申請資 料(交通局提供之表單哈瑪星通行證),繳交至車管會用印後,轉交遊覽車駕駛或相關 人員做為通行憑證。 |
2016-06-30 | 最新消息 |
車輛違規停車(紅線),釀車禍判賠6百萬 | 名稱:車輛違規停車(紅線),釀車禍判賠6百萬。 資料來源:年代新聞 |
2023-03-20 | 最新消息 |
車輛行經路口時~有幾項重要的安全事項需要特別注意~ | 車輛行經路口時~有幾項重要的安全事項需要特別注意~ 1.減速慢行:在接近路口時,務必要減速,以便在有突發情況時能及時煞車,降低事故風險。 2.注意號誌與標誌:看清楚紅綠燈、停車標誌和讓行標誌,遵守交通規則是確保安全的基礎。 3.觀察四周:檢查左右兩側,路口內隨時擺頭確認對向車輛及左側行人。 4.打方向燈:如果準備轉彎,務必提前打方向燈,以告知其他車輛和行人你的意圖。 5.注意行人穿越道:很多路口都有行人穿越道,要禮讓行人先行,並注意行人動態。 6.不要搶快:即使是綠燈,仍要觀察其他車輛和行人是否違規行駛,不要急於搶先通過。 名稱:路口停慢(事故影片剪輯)。 |
2024-11-12 | 最新消息 |
車輛行經無號誌路口交通宣導 | 名稱:車輛行經無號誌路口交通宣導。 資料來源: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|
2023-03-29 | 最新消息 |
車輛管理要點施行細則修正條文 | 一、依據本校112年12月27日112學年度第1次車輛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。 二、旨揭法規修正重點如下: (一)修正第3條第1項第2款、第3款及第2項第2款:「電動二輪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」之停車證 ,於113學年度起比照「機車」停車證收費。 (二)修正第5條第1項及第2項:「汽車(含大型重型機車)」違規處理收費標準調整,行政處理費 由100元調整至600元,拖吊處理費由1,000元調整至1,200元,並於112學年度第二學期(113 年2月1日起)開始實施。 三、旨揭法規業置於「總務處校安防護組/法令規章/校園車輛管理」(https://reurl.cc/QeZ45O ),請逕行下載參閱。 |
2024-02-16 | 最新消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