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總共紀錄: 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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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標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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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交通安全宣導影片 |
111年交通安全月宣導影片(駕駛篇)
一、交通部及教育部為降低交通安全事故死傷,特別製作「道路安全我來罩」、「酒後上道,重罰就到」
及「世界還需要你,請先保護好自己」等影片,請本校各單位自行下載運用,並利用相關集會時機或
多元教育宣導管道(如:跑馬燈、Line@、臉書粉專、師生e-mail….等)加強宣導周知,俾提升師生交
通安全觀念。
二、連結網址如下:
(一)交通部製作影片:
1、影片名稱:道路安全我來罩。
2、影片名稱:酒後上道,重罰就到。
(二)教育部製作影片:
1、影片名稱:世界還需要你,請先保護好自己。
111年交通安全月宣導影片(行人篇)
一、連結網址如下:
1、影片名稱:無號誌路口 停讓才安全。
2、影片名稱:行人守號誌 安全尚要緊。
3、影片名稱:一起守道安 Life is beautiful。
4、影片名稱:你也是路口安全英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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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9-18 |
最新消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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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自動提款機(ATM)轉帳繳納違規單行政處理費使用手冊 |
違規單查詢網址:http://140.117.148.170/common_mgr/search_violation_data.php)
自動提款機(ATM)轉帳繳納違規單行政處理費使用手冊(https://vehicle.nsysu.edu.tw/files/Licenses/ATMtransfer.pd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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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6-28 |
最新消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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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「貴賓臨時停車證」及「假日遊客汽車停放教學區」停車費,自111年8月1日起統一調整為150元 |
一、依據本校111年6月1日110學年度第2次車輛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,本校
「貴賓臨時停車證」及「假日遊客汽車停放教學區」停車費用,由原60
元統一調整為150元(如附件1-110-2第2次車輛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)。
二、經查海堤停車費自111年3月10日調漲後(小型車每半小時15元,當日最
高收費為150元),「貴賓臨時停車證」每日60元明顯過低,易造成教
學區停車位嚴重不足;另假日遊客因停車費差異,亦出現將車輛湧入教
學區停放之現象,爰調整收費。
三、各位單邀請貴賓如未辦理當年度有效停車證之車輛,限停放來賓停車場
(國研及海堤停車場),汽車依本校來賓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,機車免收
停車費(如附件2-來賓汽機車停車場地圖-111-07-28),違者將逕行取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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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7-28 |
最新消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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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暑假出遊樂安全 交通安全要記牢 |
一、暑假來臨,無論是出門遊玩、返鄉探親,或從事打工活動,交通安全不可忽視。
二、交通安全提醒如下:
(一) 騎乘機車應注意事項:
1. 切勿疲勞駕駛、超速搶快。
2. 務必正確配戴安全帽,並扣緊扣環。
3. 不鑽車縫、不任意變換車道。
4. 注意周遭路況,特別是大型車輛死角。
5. 注意號誌變化,切勿搶黃燈。
6. 保持適當行車距離與間距。
7. 定期檢查車況與保養車輛。
8. 騎車時專注路況,避免分心。
(二) 行人應注意事項:
1. 應走行人穿越道,勿任意穿越馬路。
2. 注意號誌變化,確認安全再通行。
3. 夜間外出應穿著鮮明亮色或具反光效果之衣物。
(三) 防禦性駕駛觀念:
1. 預判他人錯誤行為,提前應對。
2. 餘留反應空間,保護自己與他人安全。
三、提醒全體師生及校內外用路人:無論騎車、開車或行走,「專心」、「守法」、「慢一點」是確保安全的不二法門。
四、祝福大家有個平安、愉快的暑假,一同為「零事故」共同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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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6-18 |
最新消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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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配合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哈瑪星地區交通管制,自105年7月1日起將全日禁止遊覽車進入哈瑪星、西子灣地區 |
一、依高雄市政府交通局105年6月23日召開「哈瑪星、西子灣風景區遊覽車旅遊接駁計畫研商會議」
決議辦理(簡報資料詳如附件一)。
二、自105年7月1日起,交通局將全日管制遊覽車進入哈瑪星、西子灣地區,遊覽車依規定應停放於
臨海新路旁旅遊接駁中心(62席大客車停車位),遊客可轉乘接駁車、公車或步行前往哈瑪星、
西子灣或駁二等地。
三、本校各單位辦理活動或租借場地供外校單位使用時,如有遊覽車載運乘客之需求,敬請配合說明
2相關規定辦理,若因特殊需求仍需通行進校,請務必於活動開始前2個工作天,填妥相關申請資
料(交通局提供之表單哈瑪星通行證),繳交至車管會用印後,轉交遊覽車駕駛或相關
人員做為通行憑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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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6-30 |
最新消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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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校停車證係屬有價證券,不得偽造或冒用 |
一、旨揭違法之行為樣態法律宣導,偽造或冒用構成偽造特種文書罪,相關新聞案例皆經法院判處在案,請勿以身試法。
二、依「刑法」第212條規定,偽造、變造護照、旅券、免許證、特許證及關於品行、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的證書、介紹書,
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
另外,依同法第216條規定,行使偽造、變造文書者,將依偽造、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。
三、依本校「學生獎懲辦法」第11條第7項規定,冒用、變造或偽造文書者,情節較輕者,得核予小過之處分。
另外,依同法第12條第7項規定,冒用、變造或偽造文書情節重大者,得核予記大過。
四、依本校「車輛管理要點」,校內停車僅限已申領當學年度有效停車證者,否則須停放至來賓停車場;
另為維護使用者權益,重申停車證須依規定張貼於原申請車輛之明顯處以利辨識,不得偽造或冒用,
違者將逕行取締並追究相關責任。
五、本校將於明(112)年起嚴加查察,偽造或冒用本校停車證經查證屬實者,將依其情節輕重予以議處。
偽造停車證新聞案例數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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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12-30 |
最新消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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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「114學年度停車證」已開放本校教職員工生線上申辦 |
一、本校實施車輛管制以維護校園安全,如有校園停車需求者,需申辦當學年度有效停車證或停放來賓停車場。
(一)本(114)學年度停車證,使用期限至明(115)年10月31日止。
(二)如於113學年度申領「連續兩學年(113-114)機車停車證」者,請勿重複申請。
(三)如有未結款項(違規單或停車費),需結清後才可申辦。
二、本校學年度停車證,以整學年為收費標準,繳費領證後不予退費;期中申請者,仍以整學年計算之。
(一)汽車(含大型重型機車):
1、編制內教職員工第1張車證1000元;第2張車證1500元。
2、退休榮譽教授:第 1 張車證免費;第 2 張車證1500 元。
3、文學院及海科院約用人員、孕婦或子女就讀本校附設幼兒園人員: 1,000元。
4、約用人員及學生:每學年600元(限停海堤停車場)。
5、高階公共政策碩士學程在職專班(EMPP)及高階管理碩士班EMBA):一學年 2000 元(車輛假日可停放
教學區,平日限停放海堤停車場)。
6、校外外賓、廠商及推廣教育班學員:三個月600元、六個月1,000元及一年1,500元(限停海堤停車場)。
(二)機車、電動二輪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:
1、教職員工生:每學年300元。
2、廠商及推廣教育班:每學年400元。
(三)申請人具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者,汽車、機車每學年免收費。
三、線上申請:
(一)具本校單一入口或選課系統等使用權限者,請統一透過「線上申辦車證系統」辦理車證申請,「線上申辦車證系統」。
(二)停車證自線上申辦至核發,尖峰作業期間約需15個工作天(週一至週五,不含例假日)。請申請人務必提前申
辦,並隨時留意申請進度;當系統顯示申請狀態為「可發證」時,方可進行繳費,並請妥善留存繳費證明,以
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(三)有關車證申辦與繳費流程,請參考「114學年度停車證線上申辦暨使用說明」。
(四)為提供多元繳費方式與效率,自114學年度起,本校教職員得以薪資扣繳方式繳納車輛車證費(限統一造冊之
教職員)。扣款期間預定於9月至11月間辦理,並得視實際作業情形調整。
四、如所屬單位無法進行線上申辦,請填具紙本申請單,並檢附相關文件,親洽車輛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辦理,略以:
(一)廠商:請填寫「車輛停車證申請書」,並檢附駕照或身分證及行照,機車須另附環保署排氣檢驗紀
錄單(五年內新車免附,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)。
(二)推廣教育班:請單位承辦人彙整「各班次期別車輛停車證申請表」,並檢附電子檔一併申辦。
(三)換車換證:如停車證損壞、遺失或更換車輛,請填具「車輛停車證重新申請切結書」。
五、凡未張貼本校當學年度有效停車證之車輛(含未完成換車換證者),限停放於來賓停車場;機車免收費,汽車依
各停車場現場公告費率收費。
六、貴賓、訪客及臨時廠商等校外車輛,如需停放教學區,應向各管制亭登記領取臨時停車證(限停放1小時),汽
車可事先申請「貴賓臨時停車證」(以日計費,平日150元,假日90元)。
七、為維護使用者權益,停車證需依規定「張貼於原申請車輛之明顯處」以利辨識,並請詳閱停車證背面之使用需知
與本校「車輛管理要點」及其施行細則。另本校停車證嚴禁私自買賣,偽造或冒用構成偽造特種文書罪,如涉及
不法情事經查證屬實者,將依其情節輕重予以議處。
八、為加強維護夜間校園安全,晚上9時至翌日上午4時30分,西子灣大門管制校外車輛入校;本校人員車輛進入校區
,應張貼本學年度有效停車證或出示本校教職員工生證件。
九、為維護您與車輛安全,颱風及豪大雨期間,本校海堤停車場禁止人車進入及停放,已停放於校園內之車輛,請盡
速移置高處及空曠安全處所,以避免車輛受損。
十、相關資訊請逕至總務處校安防護組網頁查詢,或洽車輛管理委員會辦公室:行政大樓1樓AD1002;週一至
週五,上午9時至12時、下午1時至5時;分機2381~2385;Email:nsysucar@gmail.com。
本校每年9月上班日辦理(領車證)時間為上午08:30至下午16: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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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27 |
最新消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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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「113學年度停車證」已開放本校教職員工生線上申辦 |
一、本校實施車輛管制以維護校園安全,如有校園停車需求者,須申辦當學年度有效停車證或停放來賓停車場。
(一)本(113)學年度停車證,使用期限至明(114)年10月31日止。
(二)如於112學年度申領「112-113連續兩學年度機車停車證」者,請勿重複申請。
(三)如有未結款項(違規單或停車費),須結清後才可申辦。
二、本校學年度停車證,以整學年為收費標準,繳費領證後不予退費;期中申請者,仍以整學年計算之。
(一)汽車:
1、編制內教職員工每學年1,000元 (第2張1,500元)。
2、文學院及海科院約用人員:每學年1,000元。
3、約用人員:每學年600元(限停海堤停車場)。
4、學生:每學年600元(限停海堤停車場)。
5、廠商及推廣教育班:3個月600元、6個月1,000元及一年1,500元(限停海堤停車場)。
(二)機車:
1、教職員工生:每學年300元。。
2、廠商及推廣教育班:每學年400元。
(三)申請人具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者,汽車、機車每學年免收費。
三、線上申請:
(一)具本校單一入口或選課系統等使用權限者,統一採取網路申請方式辦理,「線上申辦車證系統」。
(二)申請狀態顯示「可發證」,再行繳費,繳費方式:
1、於「線上繳費申請系統」產生「繳費單」,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臨櫃繳款(入帳工作天數2天)、四
大超商現金繳費(手續費另付,入帳工作天數7天)、自動提款機ATM轉帳(入帳工作天數2天),請
務必保留繳費憑證,以備領證時查驗。
2、以現金或「一卡通」現場繳費領證。
(三)停車證由線上申辦至核發,於尖峰作業時期約需15個工作天數(週一至週五,不含例假日),請申請人
提前辦理,並隨時查詢申請狀態,以免影響自身權益。
(四)相關流程,請參考「113學年度停車證線上申辦暨使用說明」。
四、紙本申請,請檢附相關文件至車輛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辦理。
(一)廠商:請填具「車輛停車證申請書」,並檢附駕照(或身分證)及行照,機車須另附環保署排氣檢驗紀
錄單(五年內新車免附,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)。
(二)推廣教育班:請單位承辦人彙整「各班次期別車輛停車證申請表」,並另附電子檔案。
(三)換車換證:如停車證損壞、遺失或更換車輛,請填具「車輛停車證重新申請切結書」。
五、凡「未張貼本校當學年度有效停車證」之車輛,包括未完成換車換證程序者,限停來賓停車場:機車不收費
,汽車依現場公告費率收費。
六、貴賓、訪客及臨時廠商等校外車輛,如須停放教學區,應向各管制亭登記領取臨時停車證(限停放1小時)
,汽車可事先申請「貴賓臨時停車證」(以日計費,平日150元,假日90元)。
七、為維護使用者權益,停車證須依規定「張貼於原申請車輛之明顯處」以利辨識,並請詳閱使用須知(停車證
背面)、本校「車輛管理要點」及其施行細則。另本校停車證嚴禁私自買賣,偽造或冒用構成偽造特種文書
罪,如涉及不法情事經查證屬實者,將依其情節輕重予以議處。
八、為加強維護夜間校園安全,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4時,西子灣大門管制校外車輛入校;本校人員車輛進入校區
,應張貼本學年度有效停車證或出示本校教職員工生證件。
九、本校理工長廊及社館長廊,禁止騎乘自行車,請禮讓行人。
十、在颱風及豪大雨期間,本校海堤停車場禁止人車進入及停放,請車輛盡速駛離現場。
十一、相關資訊請逕至總務處校安防護組網頁查詢,或洽車輛管理委員會辦公室:行政大樓1樓AD1002;週一至
週五,上午9時至12時、下午1時至5時;分機2381~2385;Email:nsysucar@gmail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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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01 |
最新消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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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有關107年8月1日總務處新成立「校安防護組」(簡稱校安組)職掌及辦公室位置等事宜,請查照。 |
一、本組職掌內容包含車輛管理委員會、駐衛警察隊、公務車輛、監視器、緊急求救壓扣、消防安全及
複合性災害等業務。
二、新設辦公室自107年8月20日(星期一)起配置於行政大樓一樓行AD1002室(原為收發室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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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8-18 |
最新消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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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海堤停車場停車需知 |
一、海堤停車場已改【汽車車牌辨識收費系統】,並【調整停車費率】,如無本
校當學年度有效停車證之汽車,出場前務必先至自動繳費機繳費後始可離場。
二、繳費機2處:1.原收費站前。
2.棒球場旁。
三、繳費機繳費方式:1.現金。
2.電子支付(如悠遊卡、一卡通、信用卡等)。
3.QR code折扣卷。
四、小型車:15 元/30分鐘,當日最高收費為 150元。
五、大型車:40 元/30分鐘,當日最高收費為 240 元。
六、車輛10 分鐘內離場者免費,營業時間改為24小時。
七、如已申辦【當學年度有效停車證者】免繳費可直接離場《無須至自動繳費機過卡》
;如有換代步車或車牌號碼與車證不同者,請務必於上班時間且離場前至車管會辦
理變更手續,始可免收費離場,否則仍應規定繳費,並不予退費。
八、營運期間如有任何問題,上班時間請洽車管會07-5252000分機2381~2383;下班或
假日請洽本校值勤室分機:6666~666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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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3-10 |
最新消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