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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標題 | 新聞內容 | 發布日期 | 新聞類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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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高、屏、澎、東地區「機車上駕訓 抽萬元禮券拿補助」 | 鑑於近年機車事故傷亡人數居高不下,公路總局自108年起,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,經過機車駕訓較未受訓者,違規 「機車駕訓補助計畫」為補助全國普通重型機車受訓學員, 高雄所轄管機車駕訓班資訊: |
2023-03-20 | 最新消息 |
為維護校園停車秩序,請師生同仁按停車證種類分別停放指定停車場,並遵守車輛行駛區域及時間限制規定 | 一、重申「國立中山大學車輛管理辦法施行細則」第六條、第七條規定(國立中山大學車輛管理辦法施行細則)。 二、暑假結束、學期開始後,校園汽機車停放需求明顯增加。為維護校園停車秩序,請師生同仁 依前揭規定,按停車證種類分別停放指定之停車場,持不同種類停車證者,禁止越區停放。 三、車輛管理執行小組即日起將落實停車稽查。除平日例行的機車違規拖吊外,並不定期執行違 規汽車拖吊,以維護校園停車秩序。 國立中山大學總務處書函 |
2018-10-16 | 最新消息 |
校內停車宣導海報 | 1.請依本校規定停車,請勿違規停車。 2.無本校停車證之車輛,請停在來賓停車場。 海報 |
2019-08-01 | 最新消息 |
交通安全宣導影片 | 111年交通安全月宣導影片(駕駛篇) 一、交通部及教育部為降低交通安全事故死傷,特別製作「道路安全我來罩」、「酒後上道,重罰就到」 及「世界還需要你,請先保護好自己」等影片,請本校各單位自行下載運用,並利用相關集會時機或 多元教育宣導管道(如:跑馬燈、Line@、臉書粉專、師生e-mail….等)加強宣導周知,俾提升師生交 通安全觀念。 二、連結網址如下: (一)交通部製作影片: 1、影片名稱:道路安全我來罩。 2、影片名稱:酒後上道,重罰就到。 (二)教育部製作影片: 1、影片名稱:世界還需要你,請先保護好自己。 111年交通安全月宣導影片(行人篇) 一、連結網址如下: 1、影片名稱:無號誌路口 停讓才安全。 2、影片名稱:行人守號誌 安全尚要緊。 3、影片名稱:一起守道安 Life is beautiful。 4、影片名稱:你也是路口安全英雄。 |
2022-09-18 | 最新消息 |
自動提款機(ATM)轉帳繳納違規單行政處理費使用手冊 | 違規單查詢網址:http://140.117.148.170/common_mgr/search_violation_data.php) |
2023-06-28 | 最新消息 |
網站資料維護 | 網站將於113年3月21日16:00~18:00進行系統及資料維護,期間將暫停網站所有服務 |
2024-03-20 | 最新消息 |
「貴賓臨時停車證」及「假日遊客汽車停放教學區」停車費,自111年8月1日起統一調整為150元 | 一、依據本校111年6月1日110學年度第2次車輛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,本校 「貴賓臨時停車證」及「假日遊客汽車停放教學區」停車費用,由原60 元統一調整為150元(如附件1-110-2第2次車輛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)。 二、經查海堤停車費自111年3月10日調漲後(小型車每半小時15元,當日最 高收費為150元),「貴賓臨時停車證」每日60元明顯過低,易造成教 學區停車位嚴重不足;另假日遊客因停車費差異,亦出現將車輛湧入教 學區停放之現象,爰調整收費。 三、各位單邀請貴賓如未辦理當年度有效停車證之車輛,限停放來賓停車場 (國研及海堤停車場),汽車依本校來賓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,機車免收 停車費(如附件2-來賓汽機車停車場地圖-111-07-28),違者將逕行取締。 |
2022-07-28 | 最新消息 |
即日起至施吊場領車時需繳清拖吊處理費、行政處理費等行政規費。 | 一、依據本校車輛管理要點第七條第六款規定「違規遭拖吊車輛應於繳清拖吊處理費、行政處理費 及停車費後發還車輛。」 二、如車輛遭拖吊,請車主至車管會辦公室(行政大樓1樓)辦理後,憑繳費收據後至壽山哨(側門)領 車。 三、又領車繳費如有疑問,請於上班時間至車管會辦公室辦理(上班日上午08時至12時,下午13時至 17時),或依先繳費後,並於上班時間至車管會辦公室洽詢。另車管會 (違規紀錄查詢) 網址https://vehicle.nsysu.edu.tw/ |
2019-05-23 | 最新消息 |
配合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哈瑪星地區交通管制,自105年7月1日起將全日禁止遊覽車進入哈瑪星、西子灣地區 | 一、依高雄市政府交通局105年6月23日召開「哈瑪星、西子灣風景區遊覽車旅遊接駁計畫研商會議」 決議辦理(簡報資料詳如附件一)。 二、自105年7月1日起,交通局將全日管制遊覽車進入哈瑪星、西子灣地區,遊覽車依規定應停放於 臨海新路旁旅遊接駁中心(62席大客車停車位),遊客可轉乘接駁車、公車或步行前往哈瑪星、 西子灣或駁二等地。 三、本校各單位辦理活動或租借場地供外校單位使用時,如有遊覽車載運乘客之需求,敬請配合說明 2相關規定辦理,若因特殊需求仍需通行進校,請務必於活動開始前2個工作天,填妥相關申請資 料(交通局提供之表單哈瑪星通行證),繳交至車管會用印後,轉交遊覽車駕駛或相關 人員做為通行憑證。 |
2016-06-30 | 最新消息 |
本校停車證係屬有價證券,不得偽造或冒用 | 一、旨揭違法之行為樣態法律宣導,偽造或冒用構成偽造特種文書罪,相關新聞案例皆經法院判處在案,請勿以身試法。 二、依「刑法」第212條規定,偽造、變造護照、旅券、免許證、特許證及關於品行、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的證書、介紹書,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將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 另外,依同法第216條規定,行使偽造、變造文書者,將依偽造、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。 三、依本校「學生獎懲辦法」第11條第7項規定,冒用、變造或偽造文書者,情節較輕者,得核予小過之處分。 另外,依同法第12條第7項規定,冒用、變造或偽造文書情節重大者,得核予記大過。 四、依本校「車輛管理要點」,校內停車僅限已申領當學年度有效停車證者,否則須停放至來賓停車場; 另為維護使用者權益,重申停車證須依規定張貼於原申請車輛之明顯處以利辨識,不得偽造或冒用, 違者將逕行取締並追究相關責任。 五、本校將於明(112)年起嚴加查察,偽造或冒用本校停車證經查證屬實者,將依其情節輕重予以議處。 偽造停車證新聞案例數則 |
2022-12-30 | 最新消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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